京華時報訊(記者趙鵬)昨天,市人社局發佈“關於停止個別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使用的通告”,稱發現個別參保人員使用社會保障卡大量開藥賣給他人獲利,決定自4月10日起停止有關人員社會保障卡使用。
  據介紹,根據對《北京市醫療保險費用審核結算信息系統》實時監控顯示可疑數據的調查,發現個別參保人員使用社會保障卡大量開藥賣給他人獲利,違反了基本醫療保險規定。依據有關政策規定,決定自2014年4月10日起停止有關人員社會保障卡使用。具體卡號為110101195702051022、110110194808260027、110109196004010640。
  根據有關規定,對停卡人員醫療費用實施重點監督檢查,期限為三年。重點監督檢查期間,改變結算方式,該參保人員發生的門(急)診和住院類醫療費用,由個人全額現金支付,一年一次按規定給予報銷醫療費用。  (原標題:參保者倒藥牟利被停用社保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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