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南永城市一名貨車車主因不堪忍受巨額罰款服農藥試圖“自殺”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註。據記者調查,11月14日,河南永城市沱濱路附近,車主溫麗的拉石料貨車由於超載被當地執法車借款攔下,要求罰款,她求情未果,當場服藥。河南省交通廳、紀檢等部門已對此事介入調查。又是一起極端“維權”事件,不少網友在慶幸溫麗最終轉危為安之餘,不禁要問,難道非要以死相拼才能讓自己的“權益”得到保障?這起悲劇本不該發生,為何卻未能避免?貨車嚴重超載,危害自身與他人交通安全,本該重罰;但貨車不超載,車主卻賺不了什麼錢。如此“悖論”在全國不少地方一再上演,越超越罰,越罰越超,屢罰屢超現象始終難以根治。當悲劇一再上演時,不著眼於源頭分析,恐怕很難真正解決問題。期待有關部門依法及時公佈此次事件的有關調查處理結果,並對當前公路管理體制進行反思、改革。據新華社電  (原標題:莫把貨車車主喝藥“自殺”看做極端個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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